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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20日:2019年中华垂钓大赛“瑶池湾杯”江西庐山西海选拔赛竞赛规程

日期: 2024-07-27 17:17:27 来源: 买球的网站 阅读: 1

  四海钓鱼频道、快乐垂钓频道、休闲指南频道、《中国钓鱼》杂志、《垂钓》杂志、《搏鱼天下》电子刊、钓天下网、海峡钓鱼网、上鱼直播、今日头条、天天快讯,江西日报、江西电视台、九江日报、九江台视台。

  全国年满18-70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限报60支队(2人/队,共120人)。

  (三)有效鱼:鲫、鲤、草、青、鳊、鲶、红黄青尾、中华大眼鳊、翘嘴鲌、鳡鱼、土翘、黄颡、鳜鱼、黑鱼、鮰鱼、白条、花白鲢。有效鱼的体长必须大于(或等于)10厘米。鱼体长是鱼嘴外沿(鱼嘴需闭合)至鱼尾尖处的距离。

  (一)比赛分为四个计分区。运动队通过抽签,每队2人在同一区位参加上述项目一场比赛,比赛时间16个小时(下午开赛至次日上午结束)。每队可准备多支钓竿备用,但不允许超出2支钓竿、钓组同时入水作钓。

  (二)以各队自主选择钓获的最大5尾鱼总重量排定在本区的名次。若遇5尾大的总重量相同,则比较最大单尾重;若再相同,则抽签决定名次。

  (三)四个分区的第1名,按其钓获的5尾总重量多少位列总成绩的1-4名;四个区的第2名,按其钓获的5尾总重量多少位列总成绩的5-8名;四个区的第3名,按其钓获的5尾总重量多少位列总成绩的9-12名;以此类推,奖励前16名运动队。

  (四)以每个队钓获的最大单尾重量,排定该队个人单尾大重量名次,单尾大重量奖励前六名队员个人。

  (五)比赛期间采取即时计重记录钓获成绩。各队钓满5尾后,再有鱼获时,自主与已入护鱼获作比较,存大放小,每队鱼护内存鱼总尾数不允许超出8尾。

  (六)各队队员可配头灯、夜钓灯。手竿夜钓,若在相对方向,只允许用夜光漂、夜光棒钓组作钓,以避免灯光相互影响比赛;筏竿夜钓限用筏钓灯照明。

  (八)本次比赛承办单位(瑶池湾山庄)备有遮阳伞,可供队员们选用;比赛期间,自带了帐篷的队员,允许在规定的区域内搭建;允许使用筏钓风雨蓬,但不得封闭、遮挡雨蓬背面,防碍裁判员巡视、巡查。

  (十)比赛活动期间,由赛事承办方统一提供救生衣,所有参赛队员必须全程穿戴。

  总成绩前16名运动队将获得中国钓鱼运动协会相应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积分,并获得名次证书,同时获得参加2019年度中华垂钓大赛总决赛的参赛报名资格。

  以上奖品分别由广州渔星钓具有限公司提供的夜钓专用线、黑坑专用线和魔法系变色线;广州达亿瓦文体用品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星辰渔具提供的达亿瓦钓箱、竿包和渔轮。每份奖品价值在650元_1260元/份之间。

  (二)单尾大重量奖励前六名队员:奖励由浙江慈溪市益超渔具有限公司提供的新款筏钓轮各一个。

  (三)总成绩列第19、29、39、49、59名运动队的队员,可幸运获得由广州渔星钓具有限公司提供的礼品1份。

  (四)所有参赛队员,报到时可领取由广州渔星钓具有限公司提供的服装一件、帽子一顶,参赛时必须穿戴。

  (一)赛事服务费:本次比赛免收赛事服务费,但运动队需缴纳参赛保证金(200元/队),赛后退还。组委会提供比赛期间的用餐(晚餐、早餐)及饮用水,其它交通食宿费用运动队员自理。因故不能参加比赛,中途退赛或因违规被取消比赛资格者,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报名格式:运动队名+队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报名以收到参赛保证金为准,不接受口头报名,不预留名额。

  进入公众号后,到“个人中心-个人隐私信息”页面按提示完成注册并完善个人资料。包含输入报名参赛本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上传身份证照片和个人头像。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一定要保证正确无误,与上传的身份证照片一致。身份证照片必须是身份证反面照片(包含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一面),保证字迹清晰。经确认信息无误且缴纳参赛保证金后报名成功。

  参赛运动队员请于2019年9月19日10:30—16:30到庐山西海瑶池湾垂钓基地报到。报到前请关注“钓鱼国赛”微信公众号,报到时需出示本人在“钓鱼国赛”中的二维码。

  凡报名参赛,交纳了参赛保证金的运动队,可自主选择在9月18日前免费试钓一次(试钓时间:下午6点至次日早上6点),队员到瑶池湾垂钓基地现场登记领券办理手续试钓)。

  赛事组委会为队员的随行家人、朋友提供自主选择优惠价格入住西海温泉假日酒店(平日300元/间、周末(周五、周六)350元/间),以上房价含双人自助早餐。如另需泡温泉,每间房加100元可购得两张温泉票(原价178元/人)。参赛队员可电话预订或报到时现场办理。预约电话:,联系人:王佳。

  本次赛事总裁判长、成统裁判长和分区裁决长由中国钓鱼运动协会竞赛委员会指派,其他裁判人员由总裁判长和主办方协商选调(分区裁判长必须一、二级裁判员以上)。

  (一)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其他运动员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一定要符合四个条件:

  (二)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分区裁判长对本人成绩统计有异议,本人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三)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1000块钱(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四)中华垂钓大赛选拔赛监察委员会成员:苏宝生、马英惠、郝卫东、钟宗庭、肖骁。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队员提前配合主办方统一购买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否则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二、队员违反下列条例者,情节较轻,未造成影响成绩结果或比赛正常进行,听从裁判劝阻并及时改正的,应给予黄牌警告。

  (二)各运动队必须独立完成赛前准备(进入钓位、组装钓组、调制饵料、搭建帐篷等)和垂钓过程。

  (四)中鱼后,鱼串离本垂钓区,应尽快将鱼溜回,不得影响其他运动队员比赛。

  (五)比赛期间各队队员必须在自己钓区范围内,有事离开钓区时,须经裁判同意。

  (六)比赛中同队队员可协作作钓。但不允许接受其他任何人指导和指导其他运动队队员。

  (七)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九)比赛中禁止在钓位上吸烟、接打手机等通迅工具和使用发声计时器等影响其他人比赛的物品。

  (十一)比赛结束,未计量前,不管有无渔获队员不得拎动渔护,必须在钓区内等待裁判员的计量。

  (十二)比赛结束后,应将本钓位清洗整理干净;不得向水域内丢弃饵料及任何物品。

  (十三)赛事组织委员会发放的救生衣、服装、帽子按要求穿戴使用,队员必须遵守。

  (十四)队员须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三、队员违反下列条例,影响到比赛成绩或比赛秩序但情节较轻者;或本次赛事中两次被黄牌警告者,应给予罚减最大(重量)1尾的处罚。

  (一)手竿钓组必须是由:手竿、单立漂、主线、子线、漂座、单铅座(含铅)和钓钩组成,不能增加或减少配件;钓竿长不允许超出规定竿长的(正负)3厘米;漂座底部处主线至漂尾尖的长度小于50厘米;底钩至漂座的距离不小于60厘米;线厘米;一定要使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钓尖的钩);钓钩的数量不允许超出2枚。筏竿钓组可以由微铅钓组:主线、子线枚)或定层滑漂钓组,钓钩不超过2枚。

  (六)比赛进行中,本队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其他人员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九)比赛中禁止在钓区内接打手机等通迅工具和使用发声计时器等,不能影响其他队队员比赛。

  (十一)比赛结束,未计量前,队员不得故意拎动渔护,必须在钓区内等待裁判员的计量,严禁随意走动,围观计量。

  (十二)比赛结束后,未将本钓位清洗整理干净;不得故意向水域丢饵料及任何物品。

  (十三)运动员不得有针对技术官员、其他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行为。

  (五)因对裁判个人的问题或成见,通过媒体评论,质疑技术官员整体,否定整个比赛,而损害本项目的声誉,情节严重者。